关于撤销《忻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公告》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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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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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次 日期:2026-03-31 10:53
根据近期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发现部分原单位档案的实际情况与前期所提供的基础信息存在局部出入,为确保档案加工工作的严谨性与准确性,经研究,原公告内容已不适用于当前实际工作推进需要。
现郑重声明:撤销此前发布的档案加工相关公告,原公告中涉及的所有相关内容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自动失效,不再作为任何工作依据。
由此给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正式通知,请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特此声明。
忻州市档案馆
2026年3月31日
